尊敬的水费用户: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,自2021年12月起自来水费发票税率由原来的3%调整为9%,税率调整不影响水费价格。2021年12月及以后的自来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,开票税率统一为9%,2021年12月之前的自来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,开票税率仍为3%。如有疑问,请致电供水热线96390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浙江嘉源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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