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嘉兴市物价局的嘉发改物[2017]218号文件《关于调整嘉兴市区供水价格的批复》,对嘉兴市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阶梯周期。居民“一户一表”水量按年实行阶梯计费,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204立方米及以下,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204--360(含)立方米,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。每户按年周期计算,时间为每年的1月--12月,次年1月从零开始按年周期计算第一、二阶梯水量。
2、用水人口。居民“一户一表”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,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,对常住或户籍人口四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,相应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。用水户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或《浙江省居住证》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,在2017年8月1日后到所属的供水营业厅办理申报手续。
3、“城中村”出租房。“城中村”出租房的“一户一表”用户可以向供水企业申请执行合表用户水价。用水户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资料,在2017年8月1日后到所属的供水营业厅办理申报手续。
4、低收入家庭。对持有《嘉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或《特困残疾人优惠证》或《特困职工优惠证》的用户,在原有优抚*策基础上,本次生活用水价格不作调整。
5、调整时间。自2017年8月1日(用水时间)起执行。2017年8月公司将对全市用户水表进行统一抄表,本次抄表后所用的水量实行新的水价计费。
嘉兴市区供水(含污水处理费)到户价格表
单位:元/立方米
分类 |
到户价 |
其中 |
|||
水价 |
污水处理费 |
||||
居民生活用水
|
“一户一表”用户 |
第一级水量 每户每年204立方米及以下 |
2.95 |
2.00 |
0.95 |
第二级水量 每户每年204-360(含)立方米 |
3.95 |
3.00 |
0.95 |
||
第三级水量 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 |
6.95 |
6.00 |
0.95 |
||
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 |
3.05 |
2.10 |
0.95 |
||
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 |
3.25 |
2.30 |
0.95 |
||
非居民生活用 水 |
非 工 业 |
非经营性用水 |
5.45 |
3.45 |
2.00 |
商业和服务企业 |
|||||
工业 |
化工、制革、印染、电镀、制药和造纸企业 |
6.25 |
3.45 |
2.80 |
|
其它工业企业 |
5.85 |
3.45 |
2.40 |
||
特种用水 |
8.20 |
5.80 |
2.40 |
嘉兴市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
2017年8月4日